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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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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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大学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进一步挖掘、培育和宣传我院学生先进典型,充分展现我校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人人争先进、个个做表率”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大学生“学生之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评选时间:20155月中下旬

三、评选项目及评选标准:

“学生之星”是我院学生的优秀代表。他们能够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及上级组织的的各类集体活动;他们能吃苦、肯钻研,在文化学习及专业技能方面成绩优秀;他们立场坚定、勇挑重担,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号召力,较好的展示了江南学子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时代风采。

我院“学生之星”初步暂定为十类,具体内容及评价标准如下:

1、自强之星

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面对家庭的贫困,面对自身的疾患,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和挫折,不甘消沉和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生命的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前进。

2)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负责,乐于奉献,在同学中具有很高的威信和感召力;在重大事件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勇挑重担。

2、诚信之星

守承诺、讲信用、遵规制,牢固树立诚实守信观念,具有诚实守信的优良品质。

自觉抵制社会各种不良风气,为人诚实正直,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各类考试中诚信应考,不舞弊,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

关心集体,爱护公物,乐于助人,朴实正直,责任心强等。主动为学校和班级做好事,主动帮助后进生,主动帮助生病或身体有残疾的学生。

3、学习之星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特别是在自学考试中获得省状元且自考科目无补考优先参评。

4、技能之星

 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意识和能力,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训练及各种科技竞赛活动;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积极参与专业技能训练,很好的掌握专业基本技能,有精湛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精神风貌,在校期间至少获得相关专业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才能参评。

5、文明之星

 有良好文明的行为习惯、礼仪习惯和生活习惯,尊敬他人,严格要求自己,与人交往过程中克己慎重、积极主动、礼貌待人、适度得体、以诚待人,模范遵守大学生日常文明行为规范;不迟到早退。助人为乐者优先参评。

6、文艺之星

积极组织并参加各种校园文化艺术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定文艺特长;具备才艺表演才能,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艺术比赛,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摄影、诗歌朗诵、演讲、小品、器乐演奏、书法、绘画等方面有突出特长并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才艺比赛(例如迎新晚会、十佳校园歌手大赛、五四歌咏大赛)中获奖者优先。

7、体育之星

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比赛,在某个体育项目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坚持锻炼身体,体育成绩优秀,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或在校田径运动会特别是校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者优先参评。

8、进步之星

(1)、认同和遵守校规校纪,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具体体现,特别是在各类考试中有明显进步。

(2)、通过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不断培养,与自身前期相比较,在较短时期内个人品质、文明道德素质提高速度较快,且效果显著。

(3)、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较强,能影响和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9、管理之星

担任团委学生会、广播站、宿管会、纪检部、班委、社团或团支部干部,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所在集体曾获校级以上的先进集体称号或受学校表扬,个人曾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优先参评。

10、志愿服务之星

 志愿于社会公益和社会保障事业,在校期间能积极参与进社区、福利机构献爱心活动,关心同学,不求索取,服务热情高、奉献精神强、服务质量好;上学年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十次以上,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48小时,并有良好表现。

以上评选实行一票否决制。出现较严重违纪行为受到学院警告以上处分的,不能参评。对于已经获得荣誉的予以取消。

五、评选机构

1、成立由学院团委及各学部组成的“学生之星”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

2、各团总支、各学部组织好各班级团支部负责做好本班级候选人的评选推荐工作。

六、评选程序

评选活动分推荐报名、候选人确定、公示、评定确认、表彰宣传五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

评比活动每学年举行一次。

1、班级推荐。各班根据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认真评选,确定若干名候选人,并将其信息上报学院评选组织委员会。

2、考核审查。学院评选组织委员会对于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通过校园广播、学校网站、宣传栏等进行公示、宣传。

3、评选表彰。从以上候选人中评出感动我院的“学生之星”,予以表彰奖励。结果计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1、此次评选活动是加强我院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学生培养质量,树立学生先进典型的重要抓手。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坚持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工作;

2、各班级要把评选过程作为树立典型、学习典型、宣传典型的良好机会,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学生的典型事迹,掀起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热潮,推动我院学生工作活动的深入开展;

3、各班级推荐人选的事迹要突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各年级段学生科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力求把思想进步、行为端正、品格优秀、诚实守信、表现优秀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真正使评选过程成为学生自愿参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充分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0一五年五月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学生之星评选推荐表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所在班级

 

 

 

参选类别

 

所获荣誉

 

 

 

 

事迹简介

 

(详细材料另附纸)

 

 

 

 

班级意见

 

班主任签字:

                                              

学部意见

 

                                  (盖章)

     

团委意见

 

(盖章)

     

注意事项:1、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请不要超过2000,并配有300的个人事迹简介;候选人事迹材料需经过班主任签字,学部、团委审核确保学生事迹的真实性;

2、此表填写完毕后随事迹材料统一交相应评选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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