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
二、比赛日期与地点:
2012年11月10日 (周六、如有特殊情况延期举行)
浦沿中学田径运动场
三、参赛代表队组成:
1、学生组:共分六支代表队:美术学院第一代表队、美术学院第二代表队、院本部第一代表队(09本、10级)、院本部第二代表队(11级)、
院本部第三代表队(12级,含药学、护理)、院本部第四代表队(泽达)
2、教工组:第一分工会代表队、第二分工会代表队、第三分工会代表队、
45岁以下(包括45周岁)为青年组;45周岁以上为中老年组。
四、竞赛项目:
1、学生男女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
4×100米接力、4×3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教工青年男女组:100米迎面接力(团体,具体由院工会策划、组织)。
教工中老年男女组:60米迎面接力(团体,具体由院工会策划、组织)
教工不分组拔河(团体,具体由院工会策划、组织)。
五、参赛办法:
1、各代表队报领队1人。
2、运动员必须是本学院正式在籍的在校生或工会会员。
3、凡弄虚假,不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一经查出,取消运动员比赛成绩和该队团体总分以及通报批评。
4、比赛规则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2006年《田径竞赛规则》。
5、运动员比赛号码布由大会组委会统一编发。
6、每个项目每个代表队最多可以报10名运动员。
每个运动员最多可以报2个项目参赛(不包括团体接力项目)。
六、录取名次:
1、个人名次:单项录取前6名,并按7、5、4、3、2、1记分。如有名次并列,按并列所得总分平均计得分。破纪录加倍。接力项目得分加倍。如有单项不足6人参赛,则按实有参赛人数递减一名录取,若少于3人报名,取消该项比赛。
教工团体比赛由院工会另行规定。
2、团体名次:团体总分按运动员在单项比赛中得分的总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总分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再相等,以此类推。取男子团体总分、女子团体总分各3名,团体总分3名。
教工不设团体总分奖。
3、大会组委会设精神文明奖2名,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优秀运动员奖男、女各2名。
七、奖励办法:
1、获得学生组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得奖发给锦旗,团体总分得奖发给奖杯,精神文明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发给锦旗。
2、学生单项前三名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分奖金20元。优秀运动员发给荣誉证书。
“体育道德风尚奖”、“精神文明奖”评 选 办 法
为鼓励运动员发扬社会主义体育道德风尚,树立团结、顽强拼搏精神,公正竞赛,赛出风格,赛出水平,实现比赛成绩和精神文明双丰收,更好地体现学院田径运动会的宗旨,本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组织“体育道德风尚”、“精神文明奖”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参加本届田径运动会的各代表队。
二、评选条件
(一) 代表队条件:
1、认真遵守大会各项规定,表现出良好的赛风赛纪。
2、组织好开幕式入场式,并组织参观学生达到组委会的要求,同时加强参观学生的纪律、行为规范管理。
3、积极参加竞赛活动,成绩良好。
4、踊跃参与大会宣传投稿,稿件质量好,自觉维护场地卫生。
5、加强运动员和参赛队伍的管理,表现良好的文明行为。
三、评选名额
本届田径运动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2名、“精神文明奖”2名
四、评选委员会
主任:朱品龙 姒章嫔
委员:朱洁、郑学垠、毛翔、邵国敢
开 幕 式 入 场 须 知
学院运动会是全体师生的一次盛会,是增进师生集体荣誉感,增强部门凝聚力的有效形式。开幕式不仅仅反映了师生的精神风貌,而且也是各分院、各部门体现自身形象、创造部门特色的有效场所。
大会开幕式入场要求如下:
1、 各代表队至少派36名运动员参加入场式。
2、全体工作人员和运动员在11月10日上午7:30集中在浦沿中学蓝球场上,按指定地点列队,每个代表队站6路纵队,进入田径场后成6路纵队入场,无学生部门的教师队形自定,开幕式于8:00开始。
3、入场次序:国旗仪仗队(本部)、会徽仪仗队(本部)、彩旗方队(本部)、鲜花方队(美院)、军训方队(本部)、美术学院第一代表队、美术学院第二代表队、院本部第一代表队(09本、10级)、院本部第二代表队(11级)、院本部第三代表队(12级)、院本部第四代表队(泽达)、第一分工会代表队、第二分工会代表队、第三分工会代表队。
4、各代表队(在礼仪小姐的带领下)经过主席台前,应行注目礼,以各自独特形式体现师生祝贺大会开幕的欢庆心情。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主 任:谢彭年
委 员:朱援朝 张建平 阮小定 郑学垠 毛 翔
邵国敢 钟瑞良 李治亮
秘书长:钟瑞良(兼)
副秘书长:李治亮(兼)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
工 作 机 构 名 单
宣传组(负责宣传教育、会场布置、开幕式与闭幕式组织、奖杯锦旗发放等各项工作)
组长:邵国敢
成员:朱洁、张丹、季珍慧
竞赛组(负责编印秩序册、配备与培训裁判员以及竞赛裁判等项工作)
组长:钟瑞良
成员:李治亮、毛翔、许迪峰、刘运其、张中付、徐波、孔秀红、王伟卓
保卫组(负责大会现场的安全以及秩序的维持工作)
组长:张建平
成员:虞峰、张云露
后勤组(负责场地与器材的准备、赛会饮用水供给和医务人员的配备)
组长:王益奎
成员:来利宾、付丽文、朱保喜、李强英、熊斌、熊华斌
(主要器材:发令枪及发令弹、号码布、跑表、铅球、文件夹及签字笔、跳远铅球用卷尺,跳高架及杆、跳远扒沙工具、接力棒、拔河绳、哨子、手提话筒等)
跑鞋由运动员自备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
仲裁委员会、裁判员名单
仲裁委员会
谢彭年 朱援朝 钟瑞良 毛翔 李治亮 郑学垠 郭群鹏
裁 判 员
总裁判长:钟瑞良
副总裁判长:郭群鹏、李治亮
裁判名单另行公布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第三届田径运动会组织纪律条例
为营造我院学生积极开展体育锻炼的良好氛围,选拔优秀体育人才,保证2012年院运会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条例。
1、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或找人代替参赛,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比赛者,须由运动员本人写出请假条,并由所在代表队领队签字,交到其比赛项目检录处取消比赛资格。
2、运动员在参赛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服从裁判,不得与裁判发生冲突,影响比赛正常进行。对裁判判罚的异议,由运动员所在代表队领队向裁判组提出,由裁判长作出处理意见。对裁判组处理意见的异议,由仲裁委员会处理并作出最终处理意见。
3、比赛项目开始检录五分钟后未检录者,视为弃权。
4、各代表队应认真做好本队运动员的后勤工作,做到及时、细致、周到,如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大会组委会报告。
5、运动员及观众应注意人身安全,在指定区域候场或助威,不得擅自进入比赛场地或离开指定区域,以免发生意外。
6、800米以上项目,在运动员完成比赛后,每代表队可安排不超过3人在终点处为本队员提供后勤保障。
7、各代表队必须在规定时间到场,不得迟到、早退。
8、各代表队应组织本队运动员和观众在指定区域休息,保持本队所在区域干净整洁,运动会结束安排人员打扫。
9、本条例解释权归属杭州江南专修学院第四届田径运动会组委会。
其它注意事项
1、院领导尽可能参加开幕式、闭幕式。
开幕式主持:谢彭年; 讲话:丁明华执行院长; 宣布开始:王光明院长
闭幕式主持:谢彭年; 讲话:季虹常务副院长; 宣布闭幕:毛旭峰书记
2、报名表:9月25日前下发,10月24日前上交电子版。
3、比赛当天工作人员工作午餐、饮用水由学院解决。运动员午餐请各分院解决。
4、由两所分院组织志愿者、纪检部维持运动会秩序及安全、卫生管理。闭幕式后组织志愿者搞好场地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