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鼓励在教学科研上作出成绩的教职工,提高教学科研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推进学院教学质量的提升,特统计学院2011年度教职员工的教学科研成果。
二、成果形式和要求
成果发生在2011年,成果作者必须署名杭州江南专修学院。
1. 著作
● 必须公开出版(有ISBN编号)
2. 论文
● 必须在公刊或公开发行的报纸(有ISSN或CN编号)上发表
● 在非公开媒介上发表的成果需经院评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定。
3. 科研项目
● 政府的纵向项目
● 有立项文件或相关证明
● 2011年有项目经费进入学院财务
● 企业的横向项目。
● 有合同
● 2011年度有项目经费进入学院财务
● 学会或协会的项目
● 有合同、协议书或其它证明材料
● 2011年有经费进入学院财务
4. 获奖
● 政府奖
● 学会、协会奖
5. 其他成果
三、统计方法和途径
● 个人申报:填写申报表(见附件),并附相关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3月10日。
● 教务处收集和形式审查
● 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认定
四、奖励
根据成果的等级和影响,确定每件成果的A、B、C、D奖励等级,并给予800至100元相应的奖励。同一个人的不同成果独立统计,叠加奖励。
成果和奖励将向全院公布。
在今年操作的基础上将制订学院教学科研成果统计和奖励办法。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
201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