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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应届毕业生在试聘期间的有关规定
 

1、 我校人事档案统一由高新人才中心代为托管。所以毕业生就业协议在我校签署盖章后,还需由高新人才中心盖章,并开据接收函。

2、 签署毕业生就业协议流程:

(1) 毕业生个人登陆www.hzbys.com注册个人信息。

(2) 由所在部门填写就业协议申请表,将身份证号、申报密码、专业代码(中文)、毕业学校代码填写清楚后上报总院人力资源部。

3)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就业协议书、盖章、上网签约、批报。

4)高新审批盖章、领取接收函。

3、试用期满,被我校正式批准录用的毕业生,即可签订劳动合同。

4、 应届毕业生,在未拿到毕业证之前,一律为实习生。等取得毕业证后,作为正式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同意和各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5、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

1)应届毕业生落户条件:持派遣报到证原件。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一年以上。。

3)历届毕业生的落户条件: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符合紧缺专业要求的大专学历(35个专业)

6、各分院应将档案挂靠和户口挂靠人员的费用按年一次性在工资中扣缴,档案挂靠收费240/年,户口挂靠50/年。

杭州江南专修学院人事处

2009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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